孩子做家務要不要給錢,這個話題被討論了好多次了,我是這么理解的,不論給不給錢,家長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么?
1.讓孩子積極的參與到家務勞動中,從小培養(yǎng)勞動意識和勞動能力。
2.讓孩子意識到家務勞動是有價值的。
3.培養(yǎng)孩子的財商,讓孩子逐漸認識金錢的概念。
針對這三個目標,我們家是這樣設置的。
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規(guī)劃的時候,針對家務勞動,對家庭所有成員都提出要求,對爸爸媽媽和孩子分別要承擔的相應的家務勞動都列清楚。
1.必須承擔的家務勞動不給報酬。這一部分根據(jù)年齡的增長,勞動能力的提升,每年都需要調(diào)整。四歲那年我們規(guī)定了:吃飯這件事,爸爸和媽媽分別做飯和洗碗,孩子要做的就是飯前分發(fā)碗筷,飯后幫助收拾空碗和菜盤子;每天孩子要把自己的繪本和玩具收拾好。
2.選擇2~3項家務勞動可以賺錢。4歲這年,孩子承包了家里整理鞋架的工作,一個星期賺5塊;每天洗自己的內(nèi)衣,一件5毛;幫爸爸洗車一次5塊。
3.每個月大掃除一次,全家人都要參與。
在執(zhí)行的過程中,我發(fā)現(xiàn)一開始孩子對錢沒有概念的時候,收拾鞋架并不積極,后來他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有錢可以出去買玩具和糖果,就變得非常主動和認真了。而且常常查看自己存了多少錢。有一次出去旅行,她不小心把酒店大廳里的地球儀碰倒摔壞了,酒店方要求賠償180塊,我們交涉后同意賠償100塊,開始孩子像沒事人一樣在一邊玩兒,我跟他講這個賠償要由她自己負責,我可以先替她墊付,回家后非常舍不得的從存錢罐里數(shù)出了20張5塊交給我。我想她以后出去玩兒,一定會小心對待公共財物。
這是有一次爬山活動,用自己錢買彩色的玻璃石頭。